上海长风生态商务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风科创A、B栋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风科创A、B栋保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长风生态商务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风科创A、B栋保安服务项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 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风科创A、B栋保安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风科创A、B栋保安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有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公安机关颁发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 位备案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投标人在近三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wenshu.court.gov.cn/) 有任何行贿 犯罪记录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www.gsxt.gov.cn/) 中查询。

7、投标人具有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或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 告或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

8、投标人具有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至今)相关项目业绩。

9、拟派项目负责人有相关工作经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 16 时00分到2026年10月23日 16 时00分

获取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上述时间,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 京时间,双休、3天以上节假日除外)至招标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纸质文件递交( 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1、项目名称:长风科创A、B栋保安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长风科创A、B栋保安服务工作,包括保安队长、出入口岗、监控岗、巡逻岗 等,总共为9岗,30人。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整个项目的巡检、监控工作,负责辖区的公 共区域的监控系统和安全隐患的排除及消防设施检查监控等,保障各种设施的安全保卫工 作,维护日常的公共秩序,负责管理车辆的进出、停放等工作,应急处置紧急事件(含公共 安全、消防逃生、防汛防台、卫生防疫等),配合做好服务质量的检查、抽查、监督及整改 等工作。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地点:上海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本合同项下期限一年,自2026年12月1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止。

5、采购预算金额:含税总价【1,663,200.00】元(报价大于上述采购预算将否决其投标)。

6、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和原件 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 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3)具有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公 安机关颁发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 投标人在近三年(从2023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tchina. gov. 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5)投标人在近三年(从2023年1月1日至今) 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 wenshu.court.gov.cn/) 有任何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 结果截屏打印件;(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 中查询,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7)投标人具有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 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 或完税凭证为准]或投标人具有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 《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或上一年度财务 状况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加盖公章):(8)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3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相关项目业绩[合同件为准]原件的复印件;(9)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姓名、 邮箱、手机。

备注:1、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 阅后退回。超过以上时间,逾期不再办理。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 受。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 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 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 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