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车谷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沌阳街郭徐岭片区(含洪山)城中村改造还建房一期”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物资)(三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MD-WZZB-2026083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用户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武汉华源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 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 制。
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 。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应列明合同包个数、采购货物及其数量、实施地点等内容)
●详见《招标项目明细表》。
●协议库存增加:货物清单的“交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实际交货时间以供货单约定 为准。本项目协议库存供货期限详见合同协议书。(如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 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 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 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 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 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 权利权益。
3.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 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 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 :// ecp.sgcc.com .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 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 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 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 ,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 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 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 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 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 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 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 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 www.gsxt.gov.cn) 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 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 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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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 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 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 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9)投标人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 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0)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 、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1) 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其他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0日17:00时至2026年10月27日17:00时止(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 外,北京时间)过时不予受理。
4.2获取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
4.3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按标段/子包收取标书费用,具体金额详见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标书费为单次使用费用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超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缴纳、汇款 凭证未备注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以及所投标段/子包、多缴等不限于上述情况)错缴的标 书费概不退还,为避免投标人的损失及经济纠纷,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了解后慎重决定!
4.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人报名提供)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正确标明 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子包),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自身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3)标书费缴纳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注:标书费缴纳方式:
1、公对公转账(转账备注栏必须正确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和所投标段/子包 ),汇款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现金缴纳(现金缴纳不开具发票):
3、不接受个人对公转账。
(4)开票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全所需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原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递交至武汉市。(如项目分有标段/子包,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 人授权委托书可提供一份,但必须正确注明项目名称和所投标段/子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30时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1月13 日08:30—09:30止。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 ,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单独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 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可提供一 份,但必须正确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和所投标段/子包),如未按要求携带资料其投 标文件将被拒收。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4未按招标公告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6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30时在武汉市开标,届时 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