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云南省保山市分行2027年至2029年物业及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分行2027年至2029年物业及餐饮服务。

2.2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按照综合排名推荐,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单 个或多个标段参与投标。项目采用先评先中的原则,评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若为第一 标段的中标人候选人(包括备选供应商),后续标段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包括备选供 应商)。二个标段中标金额初次分配时,各标段份额只分配给该标段内的第1名(中标人), 第2名不做分配,待触发备选条件时,再进行分配。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完成以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 一标段:

物业服务:保山市分行5个本部办公楼(含营业室、停车场、办公楼周边空地及绿化带 等)、10个营业网点。离行式自助银行(增值赠送服务),服务面积共30553平米,具体服 务分支机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机构名称 面积(平方米) 地址

1 市分行办公楼(包含正南支行及附楼,院内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办公楼周边空地及绿化带) 12868 正阳南路11号

2 腾冲支行办公楼(含营业室、院内停车场、办公楼周边空地及绿化带) 5599 腾冲县腾越镇秀峰社区融腾小区59号

3 龙陵支行办公楼(含营业室、院内停车场、办公楼周边空地及绿化带) 988 龙陵县兴农路5 1号

4 昌宁县支行办公楼(含营业室、院内停车场、办公楼周边空地及绿化带) 2917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右甸镇右甸路北侧

5 施甸支行办公楼(含营业室、院内停车场、办公楼周边空地及绿化带) 1961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施甸县甸阳中路北侧

小计 24333

6 保山永昌分理处 445 太保南路中段易乐上苑太保集萃步行街A区20幢B01、B02号商铺

7 保山城北支行(含档案室) 2503 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198号

8 保山北城五洲支行 521 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五洲国际广场一楼

9 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372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兰苑2-1号商铺

10 保山城南支行 288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175号“康浩小区”1幢一楼15-19号

11 保山新村支行 419 永昌路西侧、下村街东侧保山吾悦广场3#地块一期22幢商铺22-113A至122室

12 保山三馆支行 291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和隆阳路交叉口

13 腾冲范家坡支行 288 腾冲县腾越镇山源社区范家坡小区73号

14 腾冲县建华支行 316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天成社区建华小区92-1号

15 腾冲腾北支行 777 腾冲县腾越镇观音塘社区滨河小区腾越古镇505-1号

(2) 二标段:

餐饮服务:保山市分行本部食堂(网点员工80人,本部员工110人)、腾冲市支行食堂(员 工50人)、龙陵县支行食堂(员工20人)、昌宁县支行食堂(员工20人)、施甸县支行食

堂(员工20人)包括我行员工用餐(早/中/晚三餐)、隆阳区和腾冲网点员工送餐,办公会议 用餐、培训用餐、接待用餐服务等。

(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项目预算:一标段4582950.00元;二标段:12780000.00元。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 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按照综合排名推荐,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单个 或多个标段参与投标。项目采用先评先中的原则,评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若为第一标 段的中标人候选人(包括备选供应商),后续标段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包括备选供应 商)。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符合招标人采购 标准。

2.10其他: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主招 标。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 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成立时间不短于1 年。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至2025年度,企业成立 不满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下同)财务报表的完整的、且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至少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至少一个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100%;至 少一个年度本年利润为正。投标人有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按合并财务报表计,子公司 不得使用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3.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自2025年7月 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当月任意三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 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 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 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未处于龙集采系统“退出”状态,且未处于“品类禁用”状态,且未处于 龙集采系统“区域禁用(区域禁用的区域包含云南全辖或任一州市)”状态,未因“新注册 成立即入选”或者“营收高依赖建行”处于龙集采系统全国建行任一区域“暂停合作”状态。【招 标人于开标当日查询并截图】。

(2)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投标人须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投 标人须没有被注销、解散、停业、破产等相关负面舆情信息;投标人须不存在作为被告涉嫌 重大侵权的法律纠纷;投标人须未处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 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期内。【提供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的承诺书】(注 以上“等问题”、“等相关负面舆情信息”、“等行政处罚期内”均指与本项目相关,且影 响履约的情形。若投标人在任何环节中被发现存在以上“等问题”、“等相关负面舆情信息”、 “等行政处罚期内”任一情形的,招标人均有权终止合作)。

(3)投标人须未被官方媒体或主管部门官网列入失信名单,包括:

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 gov. 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 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黑名单);

⑤未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www.nfra.gov.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注: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5项要求的承诺即可【提供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的承诺 书】。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进行查询,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任一情形的,其投标作否 决处理。若投标人在之后的任何环节中被发现存在“被列入”任一情形的,招标人均有权终 止合作)。

5.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全部情形【若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视为投标人已 承诺满足以下全部情形,若投标人在任何环节违反其中任何一条,则招标人有权将其投标作 否决处理或终止合作】:

(1)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数量足够的人员、且持 证上岗(持符合人员要求的证书)、且持有效的劳动合同;

(2)投标人能够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餐饮、医疗等特别行业投标人除外);

(3)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4)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 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5)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6)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采购合作的其他重大经营变动或重大风险事项;

(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 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8)投标人须确保在本次招投标中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材料均真实有效,并对此承担全 部责任;

(9)投标人须在本次招投标中若有需要时主动向招标人提供证据进行自我澄清,否则自 愿退出本次招投标。

6.结合本项目特点的相关要求:

(1)企业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无。

二标段;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证书取得者为投标人)。

(2)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一个本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以合同起始 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计算)类似业绩的合同。未提供符合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其投 标作否决处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且内容清晰可辩,包括但不限于:服务 内容所在页、合同起始日期或签订日期所在页、委托方与受托方公章盖章页。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一个本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以合同起始 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计算)类似业绩的合同。未提供符合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其投 标作否决处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且内容清晰可辩,包括但不限于:服务 内容所在页、合同起始日期或签订日期所在页、委托方与受托方公章盖章页。

(3)人员要求:

一标段:①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1人,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7月1日至 投标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的真实扫描件。②投标人须提供服务岗位:电 工不少于2人,须提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一低压电工作业》(证书取得者为服务人员本 人,仅提供其中任意1人证书即可)。

二标段:①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1人,须提供证书:《健康证》(证书取得者为项目 负责人本人),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本单位 社保缴费证明的真实扫描件。②投标人须提供服务岗位:厨师不少于1人,须提供证书:《厨 师证》《健康证》(证书取得者为服务人员本人)。③投标人须提供服务岗位初级服务人员食堂 工作人员不少于9人,须提供证书:《健康证》(证书取得者为服务人员本人)。

(4)营业场所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固定营业场所或生产场所、以及体现营业或生产 的证明材料,场所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经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租期不低于1 年且在投标截止日前还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相关使用或租赁关系证明等。

(5)其他要求:若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次投标则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均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 售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18时00分至2026年11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适 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4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 间)。

5.4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