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HYBD-2026-1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宝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宝坻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物业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29.3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宝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宝坻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本项目预算:29.32万元,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中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坻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坻区垃圾分类处理中心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6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磋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8日14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