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息公告&芒市第四小学校方综合险(传染病防治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无过失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
一、招标条件
本芒市第四小学校方综合险(传染病防治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无过失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元/生/年,招标人为芒市第四小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ARXMS-2026-013
2.项目名称:芒市第四小学校方综合险(传染病防治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 险和无过失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1元/生/年
5.采购需求:本次拟选定服务商,为芒市第四小学学区现辖的芒市第四小学青榕 校区(芒市第四小学)、芒市第四小学翠微校区(芒市第五小学)、芒市第四小学青 沐校区(芒市第七小学)、芒市第四小学翠瑜校区(芒市华侨小学)、芒市第四小学 青樟校区(芒市民族小学)提供校方综合险(传染病防治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 险和无过失责任保险)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如下:协助学校办理投保手续;协助开展 保险索赔工作,整理并提交索赔资料,督促保险公司完成理赔;提供保单查询服务; 为投保单位组织开展风险管理咨询与培训。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为期1年;合同期 限内,采购人将不定期对服务商的服务工作开展考核评价,若考核不通过,采购人有 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 得超过2家,且必须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成员中应当包含保险公司,牵头人可为保险 公司,也可为保险经纪公司;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署并提供经各方签字、盖章的联 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与相应责任,且联合体各方对本项 目投标及履约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的各方,不得再以自 身名义单独参与投标,也不得另行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结合保险行业的特殊性,本项目允许供应商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参与投标;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需分别提供总部(总公司)和自身的《营业 执照》,以及总部(总公司)的《保险许可证》(或2026年6月后已换领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等资质证件,同时还需取得总部(总公 司)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内容可为以下 两者之一:①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 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及相关证 明材料。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供 应商提供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审计 报告视为无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 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 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 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 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 时查询,若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保险公司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 证》,或2026年6月后已换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供应商为保险经纪公 司的,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且联合体另一成员必须为保险公司,同时提交保 险经纪公司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以及对应保险公 司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或2026年6月后已换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6日—
2026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方式:
(1)现场获取:携带报名信息表到代理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2)电子邮件获取:将报名信息表填写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注:报名信息表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报名信息表(格式)。
我公司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以磋商小组 审查结果为准。
4.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