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手术床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BD-2026-A-26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手术床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39.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手术床3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手术床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手术床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4)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