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大堂经理助理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JC-FZ(C)-202610002)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大堂经理助理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次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大堂经理助理外包服务。预算金额为:470 万元/年(含税);合计940万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大堂经理助理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大堂经理助理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
3.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及近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每份报告应至少包含:1) 审计报告正文,2)资产负债表,3)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事业单位提供),4)现金流量表) 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因成立时间不足无法提供近3年的年度审计报告的企业,需提 供银行开具的完整版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 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 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未被列入“行业 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3.8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 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 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 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9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 购项目投标:
3.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需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11 技术含量较高的集中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 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注:以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 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 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天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招标 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按照5.3项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本项目可采取网络和现场报名。报名联系 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028-81535888 .网络报名:按照5.3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发送至邮箱 3132801151@qq.com .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资料无误后,以邮件回复告知缴费方 式,缴费成功后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网络报名成功。现场报名: 按照5.3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现场提交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 西段399号9栋14层7号。5.2除此以外,其他渠道获取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 将不予接收。5.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通过报名资料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 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获取招标文件的条件审
查,不作为最终资格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 供的证明文件在评审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 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办理的,提供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须注明联系电话、邮箱,多包项目注明报名的 包号)、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请注明委托代理 人联系电话、邮箱,多包项目注明报名的包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近 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注:“近三个月”指自本项目报名截止 时间起向前连续计算3个月,不含报名截止时间当月;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办理 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2)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9栋14层7 号 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 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9栋14层7 号 开标厅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79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 028-8355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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