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实验外语学校复印纸、油印纸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CHY-QY101PP2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实验外语学校复印纸、油印纸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万元/年,147万元/三年(人民币),招标人为广州市实验外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广州市实验外语学校复印纸、油印纸供应商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 式选取一家中标供应商,项目预算:49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实验外语学校复印纸、油印纸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市实验外语学校复印纸、油印纸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 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 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 技术人员等,或者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 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 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 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8.已成功办理投标登记并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或现场获取;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采编楼1404 室;①现场领购招标文件者,供应商凭《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司 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②线上领购招标文件者,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注意:本登记表除提供复印件以外同时还需要 EXCEL电子版表格),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项目 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经采购代理 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③售价:300元/份,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 标公告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向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

七、其他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实验外语学校复印纸、油印纸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MCHY-QY101PP2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总金额:49万元/年,147万元/三年(人民币)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广州市实验外语学校复印纸、油印纸供应商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 方式选取一家中标供应商,项目预算:49万元/年。

2)采购数量:1批。

3)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评估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 及服务为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学校无法履行合 同,则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项目地点:广州市实验外语学校指定位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