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第一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冻品类)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WGD5C2026030)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来宾市第一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冻品类)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6.17535万元,招标人为来宾市第一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冷冻食品,包括鸡鸭鱼排骨面点等冷冻食品;具体内容和数量以竞争性磋商采购 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米宾市第一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冻品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来宾市第一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冻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提供本次采购货 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 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 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 贵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

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竞 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已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竞标人不等于符合本次磋商的竞标人资 格,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以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西来宾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西来宾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来宾市第一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冻品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来宾市处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 4 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WGD5C2026030

项目名称:来宾市第一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冻品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冷冻食品,包括鸡鸭鱼排骨面点等冷冻食品,具体内容和数量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为准。

项目采购预算:1861753.5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备注:来宾市第一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包含①冻品;②蔬菜;③肉类:④大米、食用 油;⑤干货调味、劳保用品五大类采购,为了保障配送服务能力和供应链稳定、分散供应风 险,本项目实行“不兼投”原则,每个供应商仅限选择五大类采购包中的1个包进行竞标; 同一供应商同时竞标2个及以上采购包的,其所投全部竞标均按无效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提供本次采 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 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 月 23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10 月30 日止(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来宾市

方式:(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 印件(委托代理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 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 件,已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竞标人不等于符合本次磋商的竞标人资格,未按要求提供 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以购买。

售价:300元/份,只收取现金或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 4 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来宾市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进行磋 商,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 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