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晨光学校智慧消防安全管理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SKY2026-10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晨光学校智慧消防安全管理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3237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晨光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晨光学校智慧消防安全管理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晨光学校智慧消防安全管理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5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9日08 时 30分到 2026年10月14日16时 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0时 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