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车间六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JT-2026-B-126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宝坻区
一、招标条件
本车间六扩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及 其它资金,招标人为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车间六扩建,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车间六扩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车间六扩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投标资格且无在施工程记录,同时还应具备《建 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本),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 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证书,且具备5年以上施 工现管理工作经历,单独配置。(3)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 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从“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打印的“信 用信息报告”: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提供承诺书及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 index.html) 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为本项 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 前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5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费1000元/本,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7.1招标范围:车间六西侧扩建、拆除西侧车间六外挂楼梯和原室外硬化路面及绿化, 主要包括: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暖通工程、电气系统工程、消防工程等。其中扩 建建筑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东西18米,南北50米),建筑为二层,建筑高度12.10米, 单跨跨度24.76米,基础深度-2.3米。结构类型为钢结构;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 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标段估算发包额396.9352万元。
7.2项目地点: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宝中道10号
7.3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5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0日到2026年10月15日。
7.6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10月15日16:00.
7.7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凡具备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文件:
7.7.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7.7.2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
7.7.3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7.4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 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 止时间前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 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未按规定提交资料的投标人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7.8投标人因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9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或补遗文件)中最终确定的时间为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