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金所街道办事处初级中学2026-2029年食堂临聘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LL-2026102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寻甸回族葬族自治县金所街道办事处初级中学2026-2029年食堂临聘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寻甸回族葬族自治县金所街道办事处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寻甸回族葬族自治县金所街道办事处初级中学2026-2029年食堂临聘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金所街道办事处初级中学2026-2029年食堂临聘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寻甸回族葬族自治县金所街道办事处初级中学2026-2029年食堂临聘人员劳务派遣服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咨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3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供应商提供上述四项材料其中之一均有效,对于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6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6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信用要求:(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有关主管部门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
标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须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2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0时0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10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