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精神病院零星修缮施工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昆明市精神病院雾星修缮施工单位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昆明市获取招标文 件,并于2026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C-2026-032

项目名称:昆明市精神病院䨐星修缮施工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采购需求:昆明市精神病院占地面积133亩,净用地81亩,建筑面积约3100 0m²,建筑物包含门诊医技楼、3幢住院楼、综合楼、食堂等。协助完成的修缮 项目包括:医院不能独立完成,需由施工单位来协助完成的修缮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不在此服务范围内。医院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水、电的正常使用、运转而 发生的日常保障维修。医院建筑加固、补墙或拆换工程;功能用房改造工程;门窗 维修、玻璃更换工程;建筑物墙、地砖修复、地面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屋面、厨卫 及浴室的漏水、电梯井渗水修缮);卫生间吊顶修复工程;病区内地胶翻修工程; 抹㶡、油漆、粉刷翻新工程;金属构件等维修。围墙、道路、给排水管道等辅助设 施维修。医院突发性、保障类抢修、维修项目,以及医院要求完成的其他修缮改 造工程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结束时,采购方 将根据供应商修缮质量、响应时间、服务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办理 第二年和第三年续签合同的依据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 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①若投标人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投标人是非企 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 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 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 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查询栏查 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 v. cn/shixin/)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 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至 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 ,提供自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其他 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 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 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 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 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 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 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 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 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

(2)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 扶持政策。

(3)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建 筑业划型标准,划分为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及 以上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负责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提供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30(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

方式:现场获取,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方式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昆明市

方式: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 包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光盘或U盘)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