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职工通勤班车及物流车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kq2026b1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职工通勤班车及物流车租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0万元,招标人为大连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30万元(全年实际总服务费用不得突破此预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职工通勤班车及物流车租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连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职工通勤班车及物流车租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客运)。

注: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信用辽宁”、“信用大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开标时间,项目评审前,完成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取消其报价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 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 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