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心医院临床遗传性疾病三代测序诊断检测外送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人信息
江门市中心医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临床遗传性疾病三代测序诊断检测外送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临床遗传性疾病三代测序诊断检测外送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 币970000.00元),以先到的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 件。分支机构响应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 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 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 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资
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 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 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响应承诺函》中进行相关申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在《响应承诺函》中进行相关申明。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 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 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具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 科目包括:“医学检验科(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或“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如 执业机构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两者为同一法律主体或同一单位的信息或 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注:如许可证载明诊疗科目正本复印 件无法清晰展示的,供应商应提供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官方查询渠道的 有效查询截图,或以醒目、清晰的方式对本项目要求的诊疗科目予以标注,确保对应诊疗科 目信息清晰可核验。
(4)供应商须获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 技术验收合格证书》或《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验收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证 书复印件,如执业机构名称与供应商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两者为同一法律主体或同一单位 的信息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在《响应承诺函》中进行相关申 明。
(6)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承诺函》中进行相关申 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1日08:30:00至2026年11月6日17:30:00(北京时间)
售价:15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