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武汉公司次氯酸钠集中采购项目(1080.88吨)(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ZX-20261019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度武汉公司次氯酸钠集中采购项目 (1080.88吨)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投标人负责次氯酸钠药剂的供货及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货物使用需求计划及时提供药剂、提供技术支持及调试运行技术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药剂验收及评价考核工作、负责提供技术培训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事项等,最大采购量约1080.88吨。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度武汉公司次氯酸钠集中采购项目 (1080.88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23908)2026年度武汉公司次氯酸钠集中采购项目(1080.88吨)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为所投药剂的生产商或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提供生产商或制造商相关证明材料。(①生产原料采购合同: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一年中液碱或纯碱或液氯的采购合同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生产经营图片:包括但不限于带有公司名称的厂区标识物、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图片。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上述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期为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期为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 // wenshu.court.gov.cn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8、未被列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及《城投集团供应商联合惩戒名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 // www.gsxt.gov.cn/ index.html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10、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包含次氯酸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 ---2026年10月27日17时00分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获取文件所需资料(资料内容见“七、其他-5”)发送至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邮件标题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为格式,项目负责人收到资料检查合格后,将标书费支付二维码发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缴费,缴费成功后将缴费凭证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4、标书资料费用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湖北省武汉市: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 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七、其他
1、2026年度武汉公司次氯酸钠集中采购项目 (1080.88吨)
(1)采购规模:采购量约1080.88吨/每年。其中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72吨,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340.78吨,赤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180.70吨,洪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204.40吨,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200吨,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83吨。
(2)供货周期:供货期为1年(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2、供货地点:
(1)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赤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洪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湖北省。
(2)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湖南省。
3、成交后,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赤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洪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4、采购量为计划采购数量,只作为投标参考使用,合同执行过程中,各公司处理规模、处理水量、处理水质、工艺调整等影响因素变动时,采购量可适时增加或减少,并据实结算。原则上不突破招标人计划采购金额和服务周期。实际采购量多于或少于预计采购量均不视为违约。
5、获取文件所需资料有:
(1)执业证书及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扫描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