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岭海中小微企业创业园通用厂房配套餐厅及生活超市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SCGZB202601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本汕头市澄海区岭海中小微企业创业园通用厂房配套餐厅及生活超市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汕头市澄海区岭海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26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岭海中小微企业创业园通用厂房配套餐厅及生活超市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年总租金207867.00元[其中:第二层餐厅年租金176400.00元
(按7元/平方米/月进行收取)、生活超市(商铺)年租金31467.00元(按17元/平方米/月)进行收取,第三层餐厅暂时不启用,如需要启用,年租金按176400.00元(按7元/平方米/月进行收取)并结合中标浮动率进行计算]。
四、采购数量: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项目主要内容:
(1)二楼餐厅面积约2100平方米,位于汕头市澄海区岭海工业区一期2栋二层,主要供应园区项目入驻企业员工的早餐、中餐、晚餐、宵夜及部分商务就餐需求。
(2)生活超市(商铺)面积约154.25平方米,位于汕头市澄海区岭海工业区一期2栋一层,主要供应园区项目入驻企业员工的日常生活用品、文具用品及食品等需求。
(3)本次拟招一家有资质的供应商对二楼餐厅和一楼生活超市(商铺)进行经营管理服务。
(4)拟投入的设备设施:
供应商需对餐厅投入经营所需的相关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所投入的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在合同期满后归采购人所有,不得在退场时拆除或带离。
(5)餐厅供餐及生活超市营业时间:
早餐、中餐、晚餐、宵夜及部分商务就餐需求。生活超市实行24小时营业(具体可以视园区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6)用餐及生活超市定价标准:
①员工餐厅需以提供员工福利为基本目的,微利运营,档口套餐10-15元/套为主,自助称重荤菜5-6元/100g、素菜2-3元/100克,米饭和汤免费自助为主。并保质保量进行供应,随时接受采购人监督。
②生活超市定价应以实惠为主,微利运营。
(7)水电费收取:由供应商负责。
(8)供应商需负责办理相关的排污许可、食品安全等手续,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5).
3)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5).
4)供应商承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5).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
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须与食品相关),响应时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在经营前提供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响应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递交报名登记表及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
3.上述资料一式一份,采用A4纸规格,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办理报名并递交资料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4:30(15:00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
十、磋商时间:2026年10月30日15:00.
十一、磋商地点:广东省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2日止。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