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天杭实验学校2026-2027学年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HZ-2026-2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阿克苏市天杭实验学校2026-2027学年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夏季90春秋110冬季185(小学)夏季95春秋110冬 季210(初中),招标人为阿克苏市天杭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克苏市天杭实验学校2026-2027学年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阿克苏市天杭实验学校2026-2027学年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苏市天杭实验学校2026-2027学年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Z-2026-24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天杭实验学校2026-2027学年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小学:春秋季校服单价:110元/套;夏季校服单价:90元/套;冬季校服单 价:185元/套。(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初中:春秋季校服单价:110元/套;夏季校服单价:95元/套;冬季校服单价:210元/套。(按 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最高限价:小学:春秋季校服单价:110元/套;夏季校服单价:90元/套;冬季校服单价:185

元/套。(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初中:春秋季校服单价:110元/套;夏季校服单价:95元/套;冬季校服单价:210元/套。(按实 际采购数量结算)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履行周期为2026年11月至2027年10月。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 乙方完成冬季校服的校园配送、量体适配及供货工作;春秋季、夏季校服供货时间,由甲乙 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符合上述政府采购政策条件的,按 规定给予评审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文件。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6)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批准文件;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 供依法登记证书;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 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 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完税、缴纳社 保证明(公司成立不到三个月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

备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5:30 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阿克苏市云顶花园

3.方式:线下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公证处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公证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2.本项目实行线下投标,供应商须线下申请获取磋商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 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 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 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