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轻型自卸货车等50台(辆)报废机械设备残值处置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KSZX-2026-01BFCZ)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条件本喀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轻型自卸货车等50台(辆)报废机械设备残值处置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喀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喀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轻型自卸货车等50台(辆)报废机械设备 残值处置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项目预算:39.1104万元

4、项目报废机械设备残值处置底价:39.1104万元

5、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范围:主要是对分散存放于喀什 市、巴楚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英吉沙县、莎车县、疏附县、疏附盖孜养护站、 塔什库尔干县等各地的50台(辆)机械设备进行报废处置。其中,工程机械车辆和 客车30辆、锅炉和其他设备等16台以及电子指示牌4台。具体设备清单详见第三部 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报废资产处置相关事宜,同时向采购人提 交资产报废处置所需全套印证资料。其中,合同签订后,成交人须立即赴采购人指定 地点办理报废资产接收手续,并于20日内完成全部报废资产拉运工作。资产拉运完 毕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须将报废资产残值款项足额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财务账户。

7、服务地点:喀什地区。

8、服务要求:报废资产回收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20)2号文、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取得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 查询中网页跳转,请添附查询后的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查询 省份选择“全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请于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 休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5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以及招标(采购)文件 领取登记表(见附件一)发送至获取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费用(人民币):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1时00分。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