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运营项目(县域充换电补短板试点三期)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LNTY-2026-101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桓仁满族自治县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运营项目(县域充换电补短板试点三期)EPC总

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59.11万元,招标人为

辽宁桓宇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高压设施:新建箱式开闭站3座,箱式变电站12座,总容量13815kVA(其中

1250kVA变压器10台,1000kVA变压器1台,315kVA变压器1台),附属配套设施:充电设

施新建960kW充电主机3台,720kW充电主机1台,480kw双枪重卡充电主机15台,240kW

充电主机1台,附属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桓仁满族自治县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运营项目(县域充换电补短板试点三期)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桓仁满族自治县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及运营项目(县域充换电补短板试点三期)EPC

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

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电力行业乙级](含)

以上)或([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

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

二级](含)以上)或([施工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二级](含)以上))、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B证)](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B证)](含)以上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

贵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若组成联合体,联合

体投标成员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分工明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应

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施工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一方,按

联合体协议约定若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

联合体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其他要求:(1)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总承包方,须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EPC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资格,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施工负责人与EPC项目经理可以为同

一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电力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职称。(3)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3.4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3.5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领取。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

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8:30

至12:00,下午12: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合格投标单位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的全部内容),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文件。招标文件价格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