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中心医院制冷设备维保维修服务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QTJT202606030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本溪市中心医院制冷设备维保维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6万元,招标人为本溪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溪市中心医院制冷设备维保维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本溪市中心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002)本溪市中心医院制冷设备维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本溪市中心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002本溪市中心医院制冷设备维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9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6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地点:辽宁省;

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电子邮箱获取的须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及汇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箱,并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本溪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本溪市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JT2026060304

项目名称:本溪市中心医院制冷设备维保维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中心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1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5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溪市中心医院中心院区及东兴院区统一维保维修,包含:盾安中央空调螺杆机组、冷却塔、风机盘管、体检中心麦克维尔多联机维修保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本溪市中心医院制冷设备维修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41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1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溪市中心医院四个院区统一维修,包含:多联机、分体单体空调、医用冷藏冰箱、低温冷冻设备、恒温储存柜等全院制冷空调类设备维修保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2、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2个合同包组,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