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讯招标)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广告宣传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ZSD20261021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广告宣传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有资金36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广告宣传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广告宣传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所指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承接服务的投标人为中小企业,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近三年内(2023年10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已完成两个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及与本合同相配套的项目验收照片或设计稿);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 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8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每天上午10:00至13:30, 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乌鲁木齐市并携带下述材料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份(现金),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1)、获取文件须知: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等以上资料一份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无二维码或者因为复印件模糊不清造成二维码无法查询企业信息的,则必须提供原件查验或重新提供清晰准确的复印件,投标人对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投标人对其信用记录进行自行甄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