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房及维保车间装修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张家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张家界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房及维保车间装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60.154373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张家界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房及维保车间装修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张家界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房及维保车间装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张家界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房及维保车间装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2.1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3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4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备注:①近三个月是指 2025 年 3 月-2026 年 8 月任意连续三个月。②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有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