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霞街道云景嘉园小区党建人文阵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LZH26ZB07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宝区

一、招标条件

本朝霞街道云景嘉园小区党建人文阵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385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宝抵区朝霞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朝霞街道云景嘉园小区党建人文阵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朝霞街道云景嘉园小区党建人文阵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朝霞街道云景嘉园小区党建人文阵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配置1名正项目经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无在施工过程记录。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0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