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讯招标)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电力交易委托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HYCG-(GK)2026-1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电力交易委托服务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占100.00%,招标人为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预算金额:0.22元/千瓦时,据实结算;2.采购内容:电力交易委托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电力交易委托服务项目: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电力交易委托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电力交易委托服务项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12个月的新公司可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企业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网页打印)、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现场查询核实为准);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9、具有履行该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0、供应商须已通过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注册且具备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需提供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售电牌照编码(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11、缴纳保证金有效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10-2210:00:00至2026-10-2819:30:00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或者邮箱获取(获取文件不收取费用):喀什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11-1010: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喀什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11-1010:30:00
开标方式:喀什市纸质文件递交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合同履行至合同截止日期届满或消纳绿电电费累计结算金额达到423万元任一情形先发生时,合同自动终止。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