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晓菜场(金晓路73-95号)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金晓菜场(金晓路73-95号)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曹路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81.4919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为74.7632万元,最高磋商限价为74.7632万元,施工工期50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晓菜场(金晓路73-95号)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晓菜场(金晓路73-95号)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经入沪备案),项目 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9日09时30分到2026年10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16:00:00截止,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 公章;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授权人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具备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资料(所有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 弃投标资格。

本项目的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1)现场报名获取:提交上述资料到上海市购买采购文件;(2)网上报名: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 件请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 工本费支付二维码通过邮箱发送。注:以上两种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如果报名资料齐全,招标代理机构会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投标 人邮箱内,如报名资料不齐全,招标代理机构会写明缺少资料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内,请各投标人务必核实邮件回复内容,若因此 造成的领取文件失败,无法参加本项目的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需邮购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形式及时寄去采 购文件(邮费自负),但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5-1979-8781

电子邮件: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