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泽普县教育局“阳光食堂”设备采购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XDL(ZP)2026-25-01)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年泽普县教育局“阳光食堂”设备采购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66万元,招标人为泽普县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泽普县教育局阳光食堂相关设备并完成改造,改善学校食堂硬件条件,保障学校食堂安全规范运行,满足师生就餐保障需求,设备符合食品安全及相关行业标准,完成安装调试,确保质量合格,供货及时,满足学校食堂日常运营使用(具体设备清单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泽普县教育局“阳光食堂”设备采购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泽普县教育局“阳光食堂”设备采购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2024 年或 2025年度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新公司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4).提供依法缴纳近 6个月任意 1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5).提供依法缴纳近 6个月任意 1个月税收证明;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采购(http://www.ccgp.gov.cn/search/cr/)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
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查询为准);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10月 12日 00时 00分到 2026年 10月 19日 23时 59分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1月 02日 16时 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 11月 02日 16时 00分开标地点: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
七、其他
1、本项目实行线下投标,采用纸质版投标文件。2、本项目实行见面开标响应,供应商提供纸质版文件文件 1正 1副(双面打印,盖章后合订胶装成册),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电子文件(U盘 1份),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