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尾渣资源化治理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尾矿库尾矿回采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RZX-GC-2026049)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

一、招标条件

本黔西南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尾渣资源化治理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尾矿库尾矿回采工程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55992 万元,招标人为黔西南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尾渣采用电动采砂船输送到中转槽过滤、清理杂草后矿浆采用渣浆泵经管路输送到选冶厂 φ8m 搅拌槽,浓度要求 15%以上。回采液位下降时需拆除挡板,滚筒筛除草清理,杂草需推放到甲方指定地点。现有输送矿渣的所有设施、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 房屋、采砂船、中转槽、电力设施、渣浆泵、电机、输送管路等。承包单位负责管理、使用、维护。乙方承担的主要施工设备:工器具、维修工具、备品备件(更换备件时需使用原厂件)、辅助设施、维护保养材料、后勤设施(住宿、用电等),尾矿回采用水、电由甲方提供,需装表计量向乙方收费,电费 0.82 元/kw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黔西南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尾渣资源化治理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尾矿库尾矿回采工程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黔西南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尾渣资源化治理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尾矿库尾矿回采工程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