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川市华福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汉川市华福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汉川市华福学 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包:1.大米;2.面粉、米面加工品;3.食用油、调味品、干杂等;4.猪肉、牛肉、畜肉等;5.蔬菜、蛋类、水产品。详 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汉川市华福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汉川市华福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 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4日09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4209001ZG0000035001

2.项目名称:汉川市华福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元

5.采购需求:

一标包:

(1)大米;

(2)面粉、米面加工品;

(3)食用油、调味品、干杂等;

(4)猪肉、牛肉、畜肉等;

(5)蔬菜、蛋类、水产品。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包:冷冻食品,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划分为多个标包,投标人只能就本项目的一个标包提出投标申请,不得同时对本项目两个及以上标包进行投标,否则其 所有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6.服务期: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3.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