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项目招标]辽宁交投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超融合服务器、AI视频分析服务器等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交投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超融合服务器、AI视频分析服务器等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交投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采购人2026年度整体机电设备的采购计划,拟采购超融合服务器、AI视频分析服务器、计算服务器、太阳能供电设备、交换机等设备。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辽宁交投信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超融合服务器、AI视频分析服务器、计算服务器、太阳能供电设备、交换机等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各标段具体采购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号 具体采购内容
1 超融合服务器(信创)的供货、运输装卸、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 AI视频分析服务器的供货、运输装卸、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3 计算服务器的供货、运输装卸、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4 太阳能供电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5 交换机的供货、运输装卸、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4供货周期:第1~3标段供货周期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第4~5标段供货周期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供货。因本项目工期紧张,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安排备货,提交我方设备备货及到货计划表。
2.5供货地点:第1~5标段供货地点均为辽宁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保证期:第1、2、4、5标段质量保证期均为两年;第3标段质量保证期为三年,供应商需提供24小时热线支持服务,现场技术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质量保证期外,提供备件价格不得高于本次成交价格。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可以为拟投产品制造商(生产商),也可以为拟投产品经销商(代理商)。本次询比采购要求各标段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1
项目:资质等级
资格审查条件 (最低要求)
第1~5标段: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关键设备制造商(生产商)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3.供应商为关键设备的经销商(代理商)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关键设备制造商(生产商)对经销商(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对应标段投标响应的授权,同时必须提供关键设备制造商(生产商)《声明函》。
注:第1~5标段对应关键设备分别指:超融合服务器(信创)、AI视频分析服务器、计算服务器、太阳能供电系统、核心交换机。
2 企业业绩
第1标段: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超融合服务器(信创)(与拟投入本项目产品同品牌)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销售业绩。
第2标段: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AI视频分析服务器(与拟投入本项目产品同品牌)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销售业绩。第3标段: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计算服务器(与拟投入本项目产品同品牌)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销售业绩第4标段: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太阳能供电系统(与拟投入本项目产品同品牌)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70万元的销售业绩。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第5标段: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核心交换机(与拟投入本项目产品同品牌)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销售业绩。
注: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原件的影印件”,可以是制造商(生产商)直接与需求单位签订合同后供货,也可以是制造商(生产商)授权的任一经销商(代理商)与需求单位签订合同后供货。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供货产品、产品品牌、销售合同金额等评审指标,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供货产品、产品品牌、销售合同金额),可以补充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履约证明文件等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的补充材料,否则评审时将不予认定。
第1~5标段: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 gov. 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court.gov.cn/ shixi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响应。
3.3供应商最多可对本项目 5 个标段进行投标响应,最多可以成交 5 个标段。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其他:本项目各标段同一品牌的关键设备制造商(生产商)只能允许授权一家经销商(代理商)参与对应标段的投标响应;同一品牌的关键设备制造商(生产商)和其经销商(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响应。否则,对应标段的相关投标响应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6 年 10 月 24 日00时00分至 2026 年 10 月 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3 日 9 时 00 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