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办公大楼和网点营业区域租赁绿植项目(第二 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ZQ-20260615)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办公大楼和网点营业区域租赁绿植项目(第二次)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 分行办公大楼绿植数量为498盆,其他22个网点(不包括韶山和湘乡市支行)营业区域绿 植数量为280盆,共计778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办公大楼和网点营业区域租赁绿植项目(第二 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办公大楼和网点营业区域租赁绿植项目(第二 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承诺函);
3、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有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不存在有认缴注 册资本30%或实缴注册资本50%或经审计的无附注财务报表的净资产50%以上金额的未决或 具有执行支付义务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提供承诺);
5、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
6、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携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
本项目中同时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 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多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视为具有“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为五证合一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 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所需证件及相关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 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④投标人未被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资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⑤ 所有资料需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南湘潭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