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PE燃气管采购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受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PE燃气管采购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PE燃气管采购入围项目;
1.2招标范围:单批次采购任务单(订单)由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含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长沙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宁乡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长沙新奥浏阳燃气有限公司、浏阳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长沙新奥热力有限公司等)分配和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1.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交货期:合同有效期内,分批次,按招标人要求供货;
1.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6 项目预算:采购年度预算约19106600.00元,两年内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38213200.00元,具体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1.7入围单位数量:①当合格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5家时,入围单位数量为3家:少于五家时入围单位数量为N-2:少于三家时项目按流标处理(N为合格投标人数)。②投标人入围后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任务和订单分配,采购订单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招标人提前下达采购任务单:
1.8其他: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者其他偶然因素影响导致采购量发生重大变更,超出预计采购量和采购金额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就重大变更部分另行组织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能力;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者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5.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 gov. 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未被长沙燃气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列入禁止投标(负面行为清单)的企业名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 19 日至 2026年10月26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在长沙市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明确项目名称)、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2本项目可采用不见面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将以下资料
【①个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明确项目名称)、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④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至邮箱,工作人员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投标人邮箱。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11 月 10 日 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