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一、招标条件

本温岭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673万元,招标人为温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已拆除1#2#流化床原址上新建1台7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利旧1#2#汽轮发电机组,配套新建1套烟气超低排放处理系统,将渗滤液系统处理能力扩容至300t/d.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温岭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温岭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

3.1具备以下(1)(2)(3)三项资质中其中一项: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1年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作为施工承包单位完成过合同金额1500万(含)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排炉)提供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不能体现,则提供相关业主证明)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

3.5□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一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其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 日 16时00分到2026年10月2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5.1.时间:2026年10月 16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5.3.售价(元):500元(售后不退)。5.4.投标单位报名并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报名表(自拟);(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拟):(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8)投标人资格业绩(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相关资料或相关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报名不成功。代理单位接受相关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最终资格审查认定由评标委员会评定。)5.5本项目报名可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记名方式报名,但未以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用邮箱方式报名的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并致电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 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诸暨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 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诸暨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