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息公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医医院免散瞳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医医院免散瞳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万元,招标人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医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医医院免散瞳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80000.00元;
最高限价: 180000.00元;
采购需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医医院免散瞳眼底照相机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强制性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 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文件;
(3)供应商近一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 务报表,2026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 承诺书):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 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 被“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网址: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
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购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延吉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