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27年度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PHDC-ZB024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27年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平海电厂现有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投产运营。厂址位置属惠东县管辖,东南向距平海、港口两镇约10km,隔海与广东大亚湾核电站相望,西北向距马鞭洲15万吨级油码头12km。港址岸线较平直,近岸天然水深5~8m,航道水深在10m以上。电厂配备3000吨级重件码头兼工作船码头。(2)厂址地区现有对外联系主要通过稔平半岛西环线和沙厂至稔山公路,规划最终形成沿海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高级公路网,厂前公路与西环公路衔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27年度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27年度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粉煤灰”或“建筑材料”的经营许可;或具备经营粉煤灰或建筑材料的销售渠道,并提供合同期不少于一年的相关业务业绩证明;或为以粉煤灰作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的终端用户(如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等)。请按本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期内业绩合同复印件、或终端用户生产证明材料等。

(2)投标人须具有一定的粉煤灰仓储能力,并提供自有储灰库证明或租用储灰库的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清晰的粉煤灰储库现场照片。

(3)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12辆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的粉煤灰运输车辆(公路运输),或具备不少于12辆运灰车运力的船舶运输能力(船运)。

须根据运输方式提供有效期内证明材料:

①公路运输:如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租赁车辆:提供有效期内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所租赁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②船运:如自有船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如租赁船舶:提供有效期内船舶租赁合同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 17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 12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询比人发送响应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惠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七、其他

一、询比条件

本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27年度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已获项目审批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询比人为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询比方式为公开询比。

二、项目概况和询比范围

1.项目概况:

(1)平海电厂现有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投产运营。厂址位置属惠东县管辖,东南向距平海、港口两镇约10km,隔海与广东大亚湾核电站相望,西北向距马鞭洲15万吨级油码头12km。港址岸线较平直,近岸天然水深5~8m,航道水深在10m以上。电厂配备3000吨级重件码头兼工作船码头。

(2)厂址地区现有对外联系主要通过稔平半岛西环线和沙厂至稔山公路,规划最终形成沿海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高级公路网,厂前公路与西环公路衔接。

2.询比范围:

根据2026年发电量预估,平海电厂1、2号机组预计年产粉煤灰约为44万吨(统灰,不分选),响应人负责全年两台机组在运行期间所产生粉煤灰的承销工作;具体按实际承销量进行结算。

3.承销期限: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一年。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响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资格。

(2)响应人必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能力,包括必需的设备设施、施工力量、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响应期间资产未被重组、或被接管或被冻结。

(4)响应人在响应截止日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响应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的行为。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如发现存在上述关联关系且均参与响应的,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7)响应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和信息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询比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或开标成交后以违法骗取成交处理。

(8)禁止参与响应之范围:

①被询比人或被询比人投资方(含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或灰名单的,且在禁止响应期限内的响应人;

②响应人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的;

③响应人曾单方面无故不履行合同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

④因响应人自身原因,曾在合同履行期内供货、服务或工程质量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⑤因响应人自身原因,曾在合同履行期内供货、服务或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或单方面毁约,导致直接或间接给其他企业带来严重影响的;

⑥响应人与询比人存在未解决诉讼纠纷的公司及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

(9)响应人3年内(自响应截止日往前推算)在同类项目中无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不得有不良业绩。

(10)本次响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其他要求

(2)在询比人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或其他询比人认可的形式提交询比文件获取信息登记表(邮件命名要求:例“询比文件获取+XXX公司+项目名称”,内容包括盖章pdf格式扫描版一份和word格式可编辑电子版一份),经询比人确认后发送询比文件。

(3)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获取资格将被取消。如询比人提出要求,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询比人核对。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