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中心医院HIS及相关系统维护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BX-2026-FWO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市中心医院HIS及相关系统维护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项目编号:JLBX-2026-FWO3;

2、项目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HIS及相关系统维护费项目:

3、预算金额:28.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服务需求:系统维护费(具体服务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 court. gov.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网上申领

方式:网上申领,按照网上递交材料(递交材料电子邮箱)、获取文件材料审核、磋商文件发放的程序进行申领。

申领程序: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手机号;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内容按顺序加盖企业鲜章后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需彩色),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①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彩色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彩色复印件);

④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一天的“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官网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2项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⑤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一天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⑥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一天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本公司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案由:行贿)查询界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2)获取文件材料审核。将依次依序审核相关材料,并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请耐心等待。获取文件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磋商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须及时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合格的获取文件有效,补充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未重新提交的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未收到磋商文件或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

(3)磋商文件发放。获取文件材料审核合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本项目磋商文件电子版。

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4日09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