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院区静配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ZJGJ-2026-12CG)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院区静配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宝鸡天健医 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院区静配中心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院区静配中心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院区静配中心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1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1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 15 号);
(1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院区静配中心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 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 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拟派代表参加磋商全过程,被授权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 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 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信用记录: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 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加盖公章的截图;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 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提供书面承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2日8时00分到2026年10月16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 供身份证复印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费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纸质文件形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