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资产猎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640STC63890)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资产猎头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实施周期实施地点

01新华资产猎头服务采购项目1项服务拟选取2-3家供应商为招标人相关岗位招聘需求提供猎头服务。其他详见技术需求。 合同签订后三年招标人指定地点

注: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投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 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任意 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 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参加此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 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截至投标(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严禁被列入新华保险系统供 应商黑名单清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招标人(采购人)的采购活动;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 月1日至开标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猎头服务项目业 绩,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如有)及盖 章页等;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 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5日, 每天9:00-17:00 (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包(含平台使用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30日9:30(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30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北京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