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投标2026年关于恒丰银行昆明分行2026年至2028年外聘律师事务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的委托,恒丰银行 昆明分行2026年至2028年外聘律师事务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以公 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昆明分行2026年至2028年外聘律师事务所框架协议采 购项目【重新招标】
二、项目编号:HFKMJZCG202603008-1
三、项目说明:
1.项目背景:我行诉讼案件主要集中于云南省内特别是昆明地区,总行入围 律所经办分行案件则同样增加人力及交通成本,且不利于案件处置。综上,分行 自行采购分行入围律所,便于分行诉讼案件、外聘律师管理等各项工作,因此申 请重新入围分行律师库。
2.总体目标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建立恒丰银行昆明分行2026年至2028 年度律师库,为我行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我行合法权益。具体目 标:处理我行不良债权主诉案件、非不良诉讼案件等工作需要。入围后我行可委 托律师代理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等各项工作,为我行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切实维护我行合法权益。
3.采购目标:本次采购确定15-20家合格律所,合作期限为2年。
4.服务内容
供应商应向我行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包括诉讼案件代理、劳动仲裁代理、法 律咨询、出具律师函、法律知识培训、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服务内容。要求律所及 时响应,提供相应解决方案。提供的代理服务内容(阶段)为全程法律服务,包
括诉前咨询指导、诉讼方案设计、诉讼(含一审、二审及再审等各审级及引发的 被诉等案件)、财产保全、执行,执行中的各类异议、复议、诉讼等。
具体单个案件无论有几个审级或阶段,合作律所按具体合同约定阶段收取费 用。不良清收案件代理费率随清收回款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律所需为部分案件短 期垫付部分必要费用,具体以案件需要为准(包括诉讼费、保全费、调解费、法 拍期间发生的债务人租房费用等)。
5.项目验收标准:验收标准以律所具体代理的诉讼案件水平为准,不良诉讼 案件按照不良资产收回金额、收回时间为主要参考,非不良诉讼案件应达到定纷 止争的效果,我行将按年度对服务律所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对其服务态度、服务 效率、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分类打分计总,对得分低于60分的考评不及 格律所予以退出。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报价方式: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案件、非诉法律服务报价:报单价。
(二)涉及财产的诉讼案件代理服务报价:在云南省司法厅公布的《云南省 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引标准》(经2016年12月30日云南省律师协会七届理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指导价内报价。
具体报价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说明。
8.合同形式:框架合同。
9.包号划分:一个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 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允许律师事务所分所参与本项目投标,分所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分所自身具备合法有效的分所执业许可证书;(2)须提供总所出具的唯 一专项投标授权文件,授权内容须明确同意该分所独立参与本次法律服务入库遴 选、独立签署入库协议、独立承接本项目相关法律服务、独立承担全部履约责任 与法律后果;(3)总所不得同时授权多家分所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家总所下 属仅允许一家分所报名投标;总所自身参与投标的,其下属分所不得再参与投标。
授权书须加盖总所公章,授权有效期须覆盖投标、评审、入库及服务履约 全周期,未按要求提供总所有效授权的分所,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2025 年任意一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 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 公章)。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 属时期)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 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税务 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 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费款所 属时期)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 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社会
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 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司法行政部 门处罚或律师协会处分记录,需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段: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 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7 日 09:00-11:30,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3.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采用电子邮件或现场或邮寄等方式 进行项目报名信息登记,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请准备:
①经审计的2023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 项目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
非现场报名的(请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命名为“恒丰银行XX项目+投标人名 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人 网站注册和报名,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通过资格审 查。
4.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2日08:00—09:00(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3.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传真、邮寄等方式递交的投 标文件概不接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