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物资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BZZ-2026-289)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物资无人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58万元,招标人为清河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无人机1套,以及为医共体内转运标本、药品、医疗物资搭建的3条航线+4个 基站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物资无人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物资无人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 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 03 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5 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 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 10 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河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 月10 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北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