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食堂(一)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ZB-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食堂(一)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折扣系数1.0,招标人为吉林省蜀我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JLSZB-2026-001

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食堂(一)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

4、服务内容:食堂米面粮油、肉类、蔬菜、水果、干调等主副食品供应,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采购需求及其他商务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食堂(一)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食堂(一)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资格条件承诺函;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资格条件承诺函;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8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4日16时00分

售价:8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