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土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市土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服务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
实施,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受招标人昆明市土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
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合法合规全面规避各类用工风险,稳
定人员架构,现需招选一家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单位为公司提供劳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服
务。服务地点:以招标人项目实际委派服务地点为准。
2.2招标规模:约500.00万元(含税)。
2.3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全风险劳务外包):
(1)用工主体与法律责任全包服务
①人力资源服务单位为所有外包物业服务人员的唯一合法用工主体,全权负责人员
的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续签、解除、终止等全流程工作,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及
物业行业用工新规,杜绝无合同用工、超期用工等违规情形。
②全权承担全部用工法定成本与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员工工资、保险等全部费用。
③全权处理所有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工伤认定、理赔、善后调解等事宜,承担
全部赔付费用、行政罚款、诉讼律师费等所有相关成本。若我司因外包人员用工问题遭
受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赔付、工伤赔偿、行政罚款、保全费、保全保险费、
律师费、鉴定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等),或被有权机关要求先行赔付、承担连带
责任的,我司有权向人力资源服务单位全额追偿;人力资源服务单位应在收到我司追偿
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全部款项。
(2)全流程人力资源托管服务
①人员招聘与入职管控。人力资源服务单位根据我司物业服务岗位标准,自主完成
人员招聘、背景审查、资质核验、健康体检、无犯罪记录核查等全部入职工作;人力资
源服务单位对人员资质、背景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因核查不严导致我司遭
受全部损失的,由人力资源服务单位全额赔偿。特种岗位人员必须持有效专业资格证书
上岗,证书真伪及有效性由人力资源服务单位负责核验。
②人员培训与上岗管理。负责开展岗前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操作、物业规章
制度等系统化培训,在岗期间定期开展技能提升、合规培训,保障人员服务专业性、规
范性。
③日常人事管理。由人力资源服务单位派驻专属现场管理人员,全权负责外包人员
全部人事管理,我司仅与人力资源服务单位现场负责人对接服务需求,不直接向外包人
员下达任何工作指令,个人绩效管理制度及结果由人力资源服务单位自主制定并执行。
④离职与人员更替管理。负责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工作交接、人员替补等工作,建立快
速补岗机制,确保岗位无空岗、服务无断档,保障物业服务连续性。
(3)全维度用工风险防控服务
①安全风险管控。人力资源服务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安
全培训、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全权承担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
失等全部安全责任。
②舆情与服务风险管控。负责外包人员职业素养管控,规范服务言行,及时处理人
员与业主的纠纷冲突,杜绝负面舆情、治安事件发生,若因外包人员服务问题引发业主
投诉、品牌损失,由人力资源服务单位承担整改及相应赔偿责任。
③合规动态管控。人力资源服务单位实时跟进劳动用工、物业行业最新监管政策,
动态调整用工管理模式,确保所有用工行为完全合规,主动规避行政罚款、劳动仲裁、
连带追责等各类风险。人力资源服务单位每季度向我司提交用工合规自查报告;遇劳动
用工、物业行业重大监管政策调整,应于政策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司出具风险评
估及应对方案。因人力资源服务单位未及时跟进政策调整导致用工违规、我司被追责的,
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人力资源服务单位承担。
(4)服务成果标准化交付
人力资源服务单位需严格按照我司物业服务标准,完成设施设备运维服务、计量结
算、物业客服、后勤服务、日常工程维修及甲方指定的其他物业配套的服务等岗位工作,
接受我司常态化服务质量验收、月度考核及季度复盘,对不合格服务及时整改、人员优
化调整,保障整体物业服务质量达标。
(5)其他重要约定
双方确认:本项目为全风险服务外包,非劳务派遣。我司仅对服务成果进行验收考
核,不享有用工管理权;人力资源服务单位作为唯一用工主体,依法独立行使用工自主
权。如因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认定本项目构成劳务派遣并要求我司承担责任的,全部责
任及损失由人力资源服务单位承担,我司有权向人力资源服务单位全额追偿。
2.4服务期限:合同期限1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3.2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损益表))(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
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3企业信誉: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
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相关承诺:按招标文件给出的相应格式作出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7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人可采用“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需提供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可不
用提交)。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现金支付或公对公转账支付),售后不退。
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