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息公告&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停车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停车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00003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YCG2026-76号
1.2.项目名称: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停车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单价最高限价):0.30元/度。本项目供应商收取费(北校区校内停车
场)=充电服务费(磋商报价)。
1.5采购需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 技术服务要求”。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8年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2.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 gov. cn>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网站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 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 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 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 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 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 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3.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方式:现场报名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 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 照)、本人身份证。
☆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 证照)、本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授 权委托书留原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
5.《响应文件》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
5.2《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河南省安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