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变电站综合自动化装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变电站综合自动化装置公开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0550.6万元,招标人为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用沸腾氯化法生产工艺技术,建设一套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装置,包含氯化、氧化、后处理、资源综合利用等主体装置,配套建设空分装置、循环水站、110kV变配电站、原辅料库等辅助工程设施,建成以后为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的生产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变电站综合自动化装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变电站综合自动化装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要求: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状态。须为制造商。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可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
2.资质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2)业绩要求:(2023年~投标截止时间)提供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的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或自动化综合保护装置或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等同类型变电站监控保护系统装置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合同扫描件;2、验收证明或货款支付证明等相关佐证资料;3、可提供其他相关佐证资料。注:1、招标人有权实地复核;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3、所有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3) □允许 ☑不允许 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要求:
(4)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其他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6日 17时30分到2026年11月02日 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七、其他
1.招标内容:变电站综合自动化装置1套,详见技术协议。
2.招标范围:110kV变电站综合自动化装置及配套设备设计、制造、运输、指导安装及整体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图纸确认之日起60日内到货。
4.交货地点: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现场。
5.付款方式及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20%,发货前支付合同总额20%,货到表观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20%,调试运行验收合格后启动支付合同总额30%,余合同总额10%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支付方式:买方以最长期限为6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付款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支付方式 □允许 ☑不允许 偏离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