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台20蒸吨燃煤锅炉部分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Z-2026-0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麟游县
一、招标条件
本5台20蒸吨燃煤锅炉部分拆除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Z-2026-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麟游县建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5台20蒸吨燃煤锅炉部分拆除项目1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5台20蒸吨燃煤锅炉部分拆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5台20蒸吨燃煤锅炉部分拆除项目: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9、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10-0808:30:00---2026-10-1318: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点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点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