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2026年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双龙湾镇龙驹村道路硬化及照明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LR-2026-0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卢氏县2026年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双龙湾镇龙驹村道路硬化及照明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3万元;自筹资金0.767625万元,招标人为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太阳能路灯,素土夯实,铺设混凝土路面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卢氏县2026年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双龙湾镇龙驹村道路硬化及照明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卢氏县2026年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双龙湾镇龙驹村道路硬化及照明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已参加社会保险,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响应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的网络截图。(注:查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之后开标之前,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08时00分到2026年10月14日10时00分
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10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