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新一期“银校合作”银行遴选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Y-FWZB-2026100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招标条件本吉林省经济管理于部学院新一期“银校合作”银行选选项目(四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低投入报价:人民币500万元(资金或等价资产),招标人为吉林省经济管理于部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FWZB-20261008;

项目名称: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新一期“银校合作”银行遴选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低投入报价:人民币500万元(资金或等价资产);

服务内容:银行遴选(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 行、城市商业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在长春设有40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3纳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2.4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 事件。

2.5信誉要求:/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分公司, 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即同一家银行机构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允许以分行为主体。

2.7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3 日至2026年10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 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2024年-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 告(2026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采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2响应文件10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 日 13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 13 日 13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箱:gxzc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