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竞选)许昌市中心医院整形美容科毛囊提取仪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许昌市中心医院的委托,根据委托协议委托的事项,就许昌市 中心医院整形美容科毛囊提取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 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整形美容科毛囊提取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LZB-BCGC-C2026016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主要内容、数量:毛囊提取仪1台。

(六)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七)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进口产品参与:?不允许 □允许

(九)分包:?不允许 □允许

(十)配套耗材:□有 ?无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 zxgk.court.gov.cn/ 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社会 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 chinanpo.mca.gov .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供应商资格资质条件:

根据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

具的有效的涵盖投标产品经营范围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提 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根据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 《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且在有效期。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6年 10 月23日至2026年 11 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请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 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 文件发送至代理公司 邮箱(邮件标题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同时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和 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获取或获取资料不完整的 不予受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于获取磋商文件时交纳给代理机构, 售后不退。

(四)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 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 月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11月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许昌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 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