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谊集团 AI 算力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OIS_2026_HY_01)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静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华谊集团 AI 算力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背景: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推进“智慧华谊 2.0”,并将“建成一个集团级算力共享中心”列为 AI+业务场景专项规划“四个一”建设目标之一。目前集团旗下多家公司虽已采购算力资源,服务于智能巡检、工艺优化等场景,但规模较小且相对分散,缺少统一的智算资源池,难以支撑大模型知识管理、AI 视觉安全管控、工艺及配方优化等场景的训练与推理。为此,亟需通过集团级统一建设,建成集团统一共享的智算底座。首期按总算力不小于 24.0 PFLOPS(FP16 精度)配置智算能力,配套不少于 40TB 高性能存储,并通过高速专线打通私有云本地机房与智算服务商内网互联,满足低延迟、高带宽、安全隔离与弹性扩容要求。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算力服务器、专线网络、高性能存储、算力调度平台、安全服务、实施服务和运维服务,投标人需对所有内容进行响应。
2.2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
2.3 实施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交付并具备服务能力;服务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分年度签署合同,根据中标人年度服务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2.4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对于算力硬件、高性能存储和网络、算力调度平台和软件支持服务的要求,通过测试达到相关验收指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服务能力;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2023 年 1月 1 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查询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6.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投标人未被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暂停参加投标资格;
8.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非法分包与转包;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投标人应具有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承接的同类型算力租赁类业绩 3 项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应能体现要求的所有相关信息)、或甲方验收确认文件(须含签章)等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2026 年 10 月 31 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 时~16:00 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伍佰元人民币(RMB 500.00),售后不退。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各项资料:(1)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扫描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扫描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扫描件,要求证件有效);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不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6)投标人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承接的同类型业绩 3 项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应能体现要求的所有相关信息)、或甲方验收确认文件(须含签章)等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 A4 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6 年 11 月 16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 2026 年 11 月 16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