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银行沈阳分行宣传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Z260404HW0024-003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营口银行沈阳分行宣传用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营口银行沈阳分行宣传用品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营口银行沈阳分行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营口银行沈阳分行宣传用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无财务不良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9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6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购买或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材料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邮箱中备注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 ,邮箱主题(单位 名称+项目名称简写+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 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 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